为进一步提升安丰古镇旅游业服务水平,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导游(讲解员)1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1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3、无刑事、治安处罚,行政、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;
4、东台本地户籍;身体健康;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5、第一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;所学专业为旅游管理相关专业(品相端正、男身高1.7米以上,女1身高1.6米以上)
二、报名事项及招聘流程
1、报名时间:2017年8月7日—8月18日(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3: 00—6:00)。
2、报名地点:安丰镇人民政府二楼办公室。联系电话:86033021。联系人:陈进 陈杰。
3、报名方法: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,身份证、毕业证、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如有相关工作经历请提供书面证明,并填写《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。
4、招聘流程: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和录用(低于1:3该岗位不予开考)。
5、报名要求:a、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。一经发现,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;b、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。
三、录用方式
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,面试总分为100分,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。
四、体检和考察
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:1 比例确定体检、考察人选。遇有体检、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,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五、签订劳动合同
经体检、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的,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一年一签,食宿自理。试用期为二个月,试用期工资为1720元/月。试用期满后工资、保险待遇参照我镇集体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,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。
安丰镇人民政府
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
2017年8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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